公告、遺失需注意事項


支票證券遺失:收到裁定書20天內刊登,錯過刊登送件時間,案件得重新辦理。

公司解散、清算公告:股份有限公司須連刊登三天報紙,有限公司刊登一天。

學生證遺失:請注意需要有學校全名、證號、姓名,才能將此證書作廢申請新證件。

身分證遺失:不須刊登報紙,但必須前往警局備案,若是不放心仍可刊登報紙,並將報紙留存以備不時之需。

外籍勞工:須依勞委規定刊登四大報(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三天。




全國法院公告刊登【公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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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各地方法院簡易庭、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裁定、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法人設立登記、法人變更登記、強制執行、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祭祀公業、限定繼承;宣告死亡、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夫妻分別財產制離婚公告(國內版或海外版)
一般公告:
法人籌備會、公司解散/清算、股東臨時會公告、股東股權變動公告、股東常會議案公告、董事會公告、公司增資公告、公司減資公告、祭祀公業、拒不過戶聲明啟事。
遺失公告:
學生証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身分證遺失、遺失登報作廢;海外版公告。
營業廣告:
尋人啟事、徵婚啟事、道歉啟示;懸賞啟事、遺失啟事、遷移/喬遷/搬遷啟事、訃聞啟事、謝啟啟事、更正啟示、報頭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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