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申請、廣告刊登注意事項/方式

外勞申請注意事項: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七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國內招募,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後次日起,在國內 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 等四家新聞紙之一家全國版刊登求才廣告三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始得認定符合依規定辦理國內招募刊登新聞紙一家之法定程序。

外勞廣告刊登方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0960507904號令,雇主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次日起三日內應刊登求才廣告;其求才廣告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國內新聞紙中選定一家刊登,並刊登三日。雇主未依前開規定辦理者,應重新辦理求才登記。

料來源:就業服務站



全國法院公告刊登【公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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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各地方法院簡易庭、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裁定、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法人設立登記、法人變更登記、強制執行、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祭祀公業、限定繼承;宣告死亡、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夫妻分別財產制離婚公告(國內版或海外版)
一般公告:
法人籌備會、公司解散/清算、股東臨時會公告、股東股權變動公告、股東常會議案公告、董事會公告、公司增資公告、公司減資公告、祭祀公業、拒不過戶聲明啟事。
遺失公告:
學生証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身分證遺失、遺失登報作廢;海外版公告。
營業廣告:
尋人啟事、徵婚啟事、道歉啟示;懸賞啟事、遺失啟事、遷移/喬遷/搬遷啟事、訃聞啟事、謝啟啟事、更正啟示、報頭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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